楚天都市报7月2日讯(记者董淑健 通讯员陈颖哲)武穴市一男子刚考过科目三,就借其叔叔的小车欲上高速练手,却被交警当场查获。
7月2日上午,黄冈市公安局高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正在麻阳高速浠水收费站开展“百日行动”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。10时25分许,民警发现一号牌为鄂JE**48的白色小轿车中,驾驶人正与副驾位乘车人进行座位交换。
民警遂上前检查,刚由副驾驶位换至驾驶位的中年男子快速出示其驾驶证,但坐在副驾驶位、原为驾驶人的青年男子却言辞闪烁,始终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。民警遂请两位当事人下车,分别谈话询问,并进行人、车、证信息核查。
经调查得知,两位当事人为武穴籍,系叔侄关系,欲一起回武穴老家。当日,驾驶人郑某刚在浠水县交警大队考试中心考过科目三考试,正处兴奋状态,对叔叔饶某提出借车开一开练练手艺。
饶某认为下雨天路面车辆少,交警不会查车,自己也在副驾位看着,就把车辆交给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侄子郑某驾驶。直至车辆行驶至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路段,发现前方有警察,才忙着更换驾驶人。
黄冈高警二大队对郑、饶二人作出严肃处罚。郑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,被处以罚款2000元;叔叔饶某因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,被处以罚款1000元。